作者:四川锦凯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副主任 廖浣羽律师现在我国离婚率更加低,已倒数上升10余年。在当今社会,经济日益兴旺,电子产品等高科技精神食粮的充足或许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冷漠。速食爱情当道,人们更加执着自身感觉的符合,而婚姻或许也更加无法维系。
在各类再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要数夫妻共同财产的拆分。那么 ... 作者:四川锦凯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副主任 廖浣羽律师 现在我国离婚率更加低,已倒数上升10余年。
在当今社会,经济日益兴旺,电子产品等高科技精神食粮的充足或许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冷漠。速食爱情当道,人们更加执着自身感觉的符合,而婚姻或许也更加无法维系。在各类再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要数夫妻共同财产的拆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拆分?想告诉答案,您必须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哪些?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确认又有哪些规定? 一、我所律师根据自己多年办案经验融合法律法规非常简单对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不作以下阐述: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怎样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涉及法律规定,明确的应还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实际获得或者早已具体可以获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承继或拒绝接受赠送给扣除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律择业酬劳等重复使用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延续年限除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该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者应该获得的养老保险金、倒闭移往补偿费。
二、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成婚并无法使个人财产当然转化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延续期间产生的财产也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的婚内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誓约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损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退休金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予合约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该确认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但父母具体回应赠予双方的除外。(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该归一方的财产。
三、怎样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扣除具备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无法用于的财产。下列财产不应归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获得的财产权利,还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赠与、承继或不受个人财产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买的财产。(2)婚后夫妻一方专门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备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残疾补偿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扣除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送回的医药退休金和返乡生产退休金,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扣除的荣誉奖品、奖金等。(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承继、拒绝接受赠予、个人财产所获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四、司法实践中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更容易让当事人产生争议的以下类型: 1、彩礼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管或购买成婚物品的,不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延续期间一方赠与的财物无类似誓约,有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并未联合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再婚案件处置财产拆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到财产的来源不予合理拆分。(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较短,并且给与彩礼的一方由此导致生活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再婚案件处置财产拆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置,拆分共同财产时给与生活艰难的一方必要弯曲。2、聘礼 聘礼算数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辨别,如果是二人在发给结婚证之后购买并且双方没对聘礼的归属于做出誓约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延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誓约的科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发给结婚证之前购买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于没誓约的,归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再婚时聘礼根据上述原则拆分。但在司法实践中,聘礼一般视作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归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女方为成婚购买的聘礼,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办结婚仪式之前出售,但夫妻双方没实际生活在一起,没联合的劳动和收益。出售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益。3、婚后出售注册在一方名下的车辆、股权 婚姻延续期间出售的车辆和股权即使注册在夫妻一方名下,但基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车辆及股权本身及其收益都不应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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